【学条例 守党纪】党支部书记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四)

发布日期: 2024-05-23浏览次数: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要内容(第四编)

什么是廉洁纪律

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

廉洁纪律的重要性

《条例》第八章规定了对以权谋私,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生活待遇规定,违规占有、使用公款公物,钱色、权色交易等行为的处分。

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

属于违规为特定关系人谋利的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1.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2.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

3.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

属于实施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行为的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1.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

2.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

3.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4.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5.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券),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

属于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

属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1.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工作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

2.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收支等方面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

3.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

属于离岗离职后违规从业、违规谋利的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1.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单位的聘用,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活动。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

2.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属于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行业行为拒不纠正的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的。

属于违假公济私的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1.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

2.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

3.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

4.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属于挥霍公款的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1.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

2.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

3.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4.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

5.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

6.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其他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行为。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创建示范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创建示范活动收取费用的。

7.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其他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行为。

属于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的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